中国盲人协会-k8凯发ag直营第一品牌

您当前的位置: k8凯发ag直营第一品牌 /信访法律知识 /

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,该怎么办?

作者:
来自:
人气:3932
2007-01-25

    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。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,并予以书面答复。

   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。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。

    复核机关可以举行听证,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。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。

   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,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,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。

    ●信访人有多个层次的救济渠道。

录入:敬竹 添加:2007-01-25
<<上一条 >>下一条
k8凯发ag直营第一品牌的友情链接
更多

k8凯发ag直营第一品牌 copyright @ 2005-2020中国盲人协会k8凯发ag直营第一品牌的版权所有

  • 网站制作:中国盲人协会网站工作组
  • 无障碍k8凯发ag直营第一品牌的技术支持单位:烟台朱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
网站地图